香港是谁的香港 —— Jimmy Lai 判决有感


    2026 年 2 月 9 日,黎智英 (Jimmy Lai) 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 20 年的有期徒刑,罪名为 “串謀勾結外國勢力” 。

我今天看到有关黎智英先生的判决消息,打开电脑查到黎先生是 1947 年生人,20 年的刑期对他来说可能代表着他将在狱中迎来自己生命的终点。

以前被陆台两岸羡慕的言论自由环境已经灰飞烟灭不复存在;这场审判对香港司法及社会的破坏性是彻底的, 《中英联合声明》在北京的大手下已经彻底变成了历史文件 。已经没有人再相信香港的独特性,香港的高校甚至开始挂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牌子,我原以为这种殊荣只有内地才有,现在香港也开始和内地同在一个起跑线上争相舔共了吗?

刑期宣布的第二天,英美两国外交部各自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声明呼吁给予黎智英假释,对他的情况表示关切。

天安门之后英国依旧选择把香港交给这个极权政体,那么香港不再是英国人的香港;香港没有服从美国的要求,放任斯诺登离开,香港当然不是美国人的香港;雨伞、反修例也证明了香港更不可能是中共的香港。能争取权利的只有自己为自己发声。

当年那场谈判中凳子缺失的第三只脚让凳子不稳,但港人没有服从于谁的压迫。香港是属于香港人的:

    「我兩手空空來到香港,所得一切都歸於香港之自由,如今感恩得以生命回報自由。 」

愿黎智英先生早日重获自由,荣光归于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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